“数据主权”一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逐步得到各国重视,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应用,数据迅速成为兼具商业、社会与战略价值的关键资源,成为国际政治经济战略竞争中的重要变量,各国纷纷将网络主权的关注焦点延伸至数据领域,“数据主权”由此成为数字时代的重要国际话语之一。物联网的发展,极大地扩大了数据获取的范围,尤其是物联网终端设备分布在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相关数据进行管理和处理,促使数据主权问题日趋紧迫。物联网发展带来的不仅仅是技术、工程和商业模式的变革,还显著挑战了传统数据治理模式,是各国在设计数据主权制度时重点考虑的一个因素。
主权是一个政治和法律范畴的术语,但随着技术的发展,其内涵不断扩展。例如,在数百年前,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的发展,让主权疆域跨出自身领土范围;航空航天技术发展,使主权疆域扩大到领空和太空中,形成新的主权争夺范围。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尤其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普及,虚拟的数据成为主权争夺的新领域。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影响下,“主权”的的边境不再是物理国界或口岸,还有大量虚拟的网络连接点。数据主权的边界呈现出多重交织、动态流变的形态,难以如界碑或围墙般清晰标示。判断标准趋向“实质重于形式”,需综合考量数据接收方的国籍、所在地、设备位置、数据存储地、处理实体的法律归属、员工国籍,以及数据是否可被境外访问及其权限范围等因素。数据主权边界灵活多变,随着国家战略目标与技术掌控能力的变化而不断被调整。如我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规定,数据出境不仅指数据被直接传输至境外,还包括“数据处理者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存储在境内,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查询、调取、下载、导出”等情形。再如,欧盟GDPR中的“边界”也是由数据主体(即欧盟公民)的所在地和数据处理活动的位置来定义。
《环球法律评论》杂志2025年第4期发表文章《数据主权的博弈与理论重构》中提出,数据主权的实施原则是各国行使数据主权的基础,也是全球数据治理博弈的核心领域,并总结出四方面原则,即数据所在地原则、效果原则、行为发生地原则和数据控制者原则,由于各国在数据治理目标、经济利益和安全需求上的差异,这些原则在实际应用中引发了广泛的分歧与博弈,加剧了全球数据治理的碎片化。
对照数据主权相关理论,基于物联网的数据主权可以说是在物联网环境下,对数据(包括数据的生成、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及使用)的归属、控制权、管辖权及合规管理权。由于物联网数据具有海量、跨地域、多主体(包括设备、平台、用户、企业)等特征,数据主权问题变得极为复杂,涉及法律、技术、商业和治理等多个维度。
物联网环境下数据治理的特殊性包括:
一是数据归属争议,因为物联网数据由终端设备或传感器生成,但由于这些终端涉及多个主体,包括设备所有者、数据收集者(平台)、数据使用者(企业)及最终用户。目前尚无统一的物联网数据所有权模型,业界普遍倾向于数据生成者(如设备所有者或用户)拥有数据的归属原则,但实际中常受限于商业协议与平台条款。
二是管辖权与合规边界的争议,这是由于物联网数据常跨越多个司法管辖区,如物联网产品出海会形成一定程度的跨境云存储,不同国家的数据本地化法规和跨境数据流动限制,使得数据主权的法律适用和管辖权界定面临挑战。
三是网络主权与传输主权争议,这方面主要伴随着物理AI的发展,如联网汽车、机器人的跨国移动,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网络层的合规与主权问题日益凸显,需协调不同国家的网络运营商和基础设施。
因此,物联网环境下数据主权面临一系列挑战,包括监管环境演变,即各国数据法规收集,例如数据本地化、隐私保护要求趋严,企业需应对不同司法辖区的合规要求,隐性跨境数据传输(如云备份、容灾)易引发合规风险;数据跨境与流动存在明显的风险,主要表现在数据在终端、网关、云平台间流转,云服务商的跨区域数据备份、第三方服务商的跨境业务,使得部分企业无法准确掌握数据流动的路径;另外,数据价值与利益分配机制尚不清晰,数据作为战略资产,各参与方对数据价值的诉求不同,数据共享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平衡难以把握,易引发数据滥用和隐私泄露风险。
目前,全球物联网连接数已达到数百亿规模,物联网产品出海和跨境移动不可避免,在这一背景下,数据主权设计尤为重要。物联网数据主权是法律合规问题,但对于每一家具体企业来说,更多是企业物联网架构设计、数据治理和商业模式重构的核心考量,需要在技术架构、商业规则与法律合规之间寻求动态平衡。
知名物联网媒体IoT Business News主编撰文指出,企业可以立足数据主权构建系统架构,但不存在能够满足所有监管要求的通用架构。较为常用的方案主要包括:
一是尽可能实现数据本地留存。例如,依托区域化云部署方案,在欧洲采集的数据可存储于欧洲境内的数据中心,而非被自动传输至其他地区。
二是边缘侧数据处理。在数据产生的就近位置开展分析,企业既能降低带宽需求,也可减少传输至集中式云平台的敏感数据体量。
三是采用联邦式平台架构。部分企业不再运营单一的全球化物联网平台,而是部署多个区域实例,仅交换实现全局可视所需的数据。
四是依据敏感等级对数据进行分类。并非所有数据集都需要同等程度的防护。厘清哪些数据受到监管约束、哪些不受约束,有助于机构落实恰当的管控措施。
五是强化加密机制与访问管控。无论基础设施部署于何处,客户管理加密密钥、健全的身份管理体系以及完整审计追踪,均可构筑额外一层安全防护。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诸多架构方案除满足合规要求外,还能带来运营层面的收益。例如边缘处理可降低时延,区域部署能够提升容灾能力,清晰的数据治理通常也会简化安全管理工作。
不过,数据主权面临的一大核心挑战在于监管环境持续演变,一套当前符合规范要求的部署方案,未来或将需要调整——各国政府会出台新的数据本地化规则,或是收紧跨境数据传输相关限制。企业应当重点关注几个方面:由云备份、监控系统或灾难恢复流程引发的隐性跨境数据;第三方服务商自有基础设施或分包商可能在不同司法辖区开展业务;AIoT应用日益广泛,随之产生诸多问题,如模型在何处训练、遥测数据如何留存,以及敏感运营数据是否流出获批区域需要高度关注;政府调取数据请求,其执行规则差异巨大,具体取决于云服务商总部所在地以及数据存储地点。
随着物联网部署规模持续扩大、布局日趋全球化,数据主权将愈发深刻地影响全球化解决方案的设计思路。企业若能在设备部署、平台扩容之前提前应对相关问题,在监管规则不断演变的环境中将占据更有利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