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通院赵小飞:物联网金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思考
作者 | 中国信通院CAICT2023-03-28

物联网是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升级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物联网已成为ICT产业中发展较快的新兴业务,截至2022年8月底,我国的移动物联网连接数首次超过了移动电话用户数,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首个实现“物超人”的国家,近几个月物联网连接数依然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金融业作为国民经济的血脉,也是数字化转型的重点行业,物联网应用的场景广阔。

物联网涵盖面非常广,但从本质上来看还是围绕“物”进行的各类技术创新和应用创新。对于金融业的应用来说,基于自身业务特点和数字经济整体发展背景,物联网金融应用的创新呈现三阶段发展的态势,即碎片化的金融+物联网阶段、基于企业级平台的AIoT与金融深度融合阶段、基于“物的数据”大循环的无界数字金融阶段,每一阶段的应用场景、参与主体、核心突破点等方面差异化明显。

第一阶段:碎片化的金融+物联网阶段

目前,大部分金融机构对物联网的应用尚处于这一阶段。随着物联网在各行业应用规模的扩展,金融业开始探索物联网的应用,依托全面感知、可靠传递、智能分析等技术特点,在动产监管、汽车金融、移动支付、保险标的物监测等场景落地。不过,这些应用更多是金融机构在一些具体产品和场景中为解决具体问题而实施的,呈现出的是分散化、碎片化创新的形态。这一阶段主要特征包括:

一是从立足点来看,物联网技术方案是传统金融业务模式的补充,目的是解决传统金融产品的一些痛点。在传统金融业务中,基于对物联网技术方案成本收益的测算,可叠加物联网技术实现对标的物更精准的监管,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例如,此前民生银行发起的“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项目入选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该项目的一个特点是借助物联网辅助验证中小企业业务真实性。

二是从参与主体来看,金融机构的少数部门层面以及基层分支机构是主要参与方。由于目的是解决具体业务场景中的痛点,不少物联网金融的项目是以创新项目孵化的形式问世的,一般由金融机构某一业务部门提出需求,科技部门联合物联网供应商来实现,并在部分基层分支机构落地。参与主体的分散和随机性,决定了应用规模不大。

三是物联网技术方案没有深度融入金融机构整体数字化设施中。金融机构基于具体业务的痛点,分散化采购相应的物联网技术方案,这些方案虽然是包含了感知、传输、平台等环节的端到端物联网方案,但更多聚焦于具体业务场景搭建,有些独立于金融机构已有的IT系统,即使接入已有IT系统,物联网方案也是相对独立,并未与其他业务形成协同。

四是应用方案的可复制性不足。由于此阶段大部分物联网应用是分散化、碎片化开展,针对具体场景特点定制化明显,缺乏统一的平台管理,每一场景方案难以规模化复制,小范围的应用无法体现出物联网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中的真正价值。

可以说,物联网金融的第一阶段还是由金融产品思维驱动,聚焦具体金融产品的优化和补充,主要的突破口在于如何将其他行业成熟的物联网解决方案迁移到金融业场景中,例如将其他行业的资产管理方案迁移到对动产监管场景中。

第二阶段:基于企业级平台的AIoT与金融深度融合阶段

这一阶段企业级物联网平台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依托平台,物联网技术与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深度融合应用,以AIoT(智能物联网)形态赋能金融业数字化转型。

物联网平台处于感知层和应用层之间,是物联网体系的中枢神经和价值凝结核心节点。在一个典型的物联网应用方案中,平台向下连接、管理海量的联网设备并归集、存储感知数据,向上提供应用开发的标准接口和共性工具模块,以SaaS的形态提供给用户,并通过对数据的处理、分析和可视化,驱动用户高效决策。平台作为一个生态枢纽,能够串起物联网应用生态各个环节。物联网平台往往以公有云和私有云两种形态部署,前者如亚马逊、微软、阿里等为所有行业客户提供公共接入管理的平台,后者则是重点客户自建、专为管理自有应用的平台。

经过多年发展,各类物联网平台相关技术已成熟,很多大中型企业选择私有部署的形式建设自有物联网平台,金融机构就是私有平台部署的典型,国内已有多家大中型金融机构开始了企业级物联网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推动其初步进入了基于企业级平台的AIoT与金融深度融合阶段。该阶段的主要特点包括:

一是从立足点来看,物联网金融已上升到了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高度。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机构多次发布重要文件,鼓励金融机构采用物联网技术,不少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整体部署中,企业级物联网平台建设、推动AIoT深度应用是重要组成部分。物联网金融已不仅仅是解决少量业务场景痛点的工具,而是实现金融业所有场景从物理世界到数字世界映射的核心手段。

二是从参与主体来看,物联网金融与金融机构自上而下所有主体都密切相关。物联网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赋能过程中,既包括对金融机构内部环境和实体资产的监测、管理,提升运营管理数字化水平,也包括对外提供业务的创新,提升业务数字化水平,各机构会进行整体的统筹协调。企业级物联网平台建设需机构最高层面的决策,内部运营管理和对外业务的数字化涉及到金融机构几乎所有部门的参与。

三是物联网平台已成为金融机构数字化基础设施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一些已部署物联网平台的金融机构中,物联网平台以业务支撑中台或技术中台的形式,融入了金融机构现有的信息系统中,与前中后台形成有效协同。物联网平台汇集和管理着金融机构内外部“物的数据”,可以支持整个机构所有应用对这些数据的需求;更为重要的是,依托物联网平台,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应用有了充分的“弹药”,形成AIoT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

四是物联网应用具备了规模化复制的能力。由于有了物联网平台这一核心枢纽,基于平台链接金融业务场景的感知、通信、边缘处理以及最终应用等上下游各环节,对碎片化场景进行整合,沉淀为标准化方案,推动规模化复制。从数字化风控、渠道、营销、客服,到个人和产业金融的数字化,均可以基于物联网技术形成标准化方案。

这一阶段物联网金融发展可以说是由数字化转型思维驱动的,聚焦金融业的业务和经营管理数字化的赋能,主要的突破口在于建设稳健的企业级物联网平台并推动AIoT技术的应用。目前,少量金融机构已建成并运营企业级物联网平台,物联网金融应用的第二阶段刚刚起步。

第三阶段:基于“物的数据”大循环的无界数字金融阶段

随着物联网应用在全社会的渗透,物联网的连接数会数倍甚至数十倍于人口数量,“物的数据”将成为数据要素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未来数据要素对整个经济社会贡献的重点来源,最大化体现了物联网的价值。

这一阶段中,“物的数据”价值充分释放,经济社会各领域都可共享应用。物联网金融能够应用的不仅仅是金融机构自身物联网平台涵盖的数据,还可以借助数据流动的机制,充分利用全社会各行各业物联网设备产生的数据,实现更大范围的金融业务创新。当然,这一愿景的实现,前提是形成“物的数据”资源大循环体系。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了构建数据资源体系的基础,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并明确提出“释放商业数据价值潜能,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开展数据资产计价研究,建立数据要素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机制”。未来,在一个数十倍于人口数的物联网设备的社会中,“物的数据”将是这些制度建设中重点关注的领域。

以金融业服务中小工业企业为例,在“上云用数赋智”政策和技术驱动下,企业接入了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数据增信融资就是一个典型场景,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设备已连接到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平台可以实时了解企业真实生产经营状况,这一数据可以作为金融产品设计的依据。此前已有一些金融机构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合作推动增信融资的案例,但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未建立的情况下,类似的案例只是零散化的创新。

2022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即“数据二十条”,开始形成数据产权、流通、交易、使用、分配、治理、安全等基础制度的“四梁八柱”。由于“物的数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顶层设计指导下,未来针对“物的数据”将形成专门的落地细则,推动“物的数据”大循环形成,金融机构无需自己部署物联网方案,可以充分共享各行业物联网发展的成果,支持金融业深入渗透到政务、产业、民生各领域,形成无界的数字金融模式。这一阶段物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说是由数据原生的思维驱动的。

物联网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有效手段,各类主体已意识到物联网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中的意义,物联网金融应用开始突破碎片化、零散化部署,初步进入以物联网平台为抓手的AIoT+金融阶段。未来,随着数据要素基础制度的建设完善,基于物联网的数据大循环格局形成,将驱动物联网金融价值的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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